庄河市大营镇2018年景观生态建设定点单位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大连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庄河市大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其庄河市大营镇2018年景观生态建设定点单位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KCG2018-0207
二、招标内容:
景观生态建设定点单位 1家(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
1.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2.采购预算:0万元;
(一)投标人须具备《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及《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两证合一的提供《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即可);
(二)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地区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本地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支机构的本地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本地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截至2018年03月08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2018年02月12日起至2018年02月28日止每天9:00—11:30、13:00—16:3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9号金广大厦A座1104室。
五、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及《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两证合一的提供《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即可)、本地服务证明材料(本地服务机构营业执照;非投标人分支机构的本地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本地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项目报名),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8年3月09日13:00至13:30(北京时间),大连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9号金广大厦A座1104室)。
七、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8年3月09日13:30(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与地点:2018年3月09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9号金广大厦A座1104室)。
九、招 标 人:庄河市大营镇人民政府
十、招标代理人:大连卓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朱瑶 电 话:0411-82285786-803
传 真:0411-82285786-806(自动)电子邮箱:dlzkxm@163.com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89号金广大厦A座1104室
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银行大连新开路支行 310371652703